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
随笔感想
当前位置: 首页 > 律师介绍 > 随笔感想

执业感受

2017-07-11应建文
人工智能可否替代法律工作

  当今社会是一个逐鹿创新的时代,在这创新舞台中,人工智能决然是名副其实的主角。有无人驾驶概念、智能语音识别系统、阿法狗vs世界冠军、阿里新推出的无人超市,甚至连远离尘嚣的古庭庙宇也出现了憨厚智慧的“贤二”大师。变化之快捷,来势之迅猛,大有呼喇喇似大厦倾之势。人工智能是否真得能够替代现代法律工作?笔者为从事法律工作的律师,结合多年的法律实践,来理解一下这一问题。

  诚然,打开各类搜索引擎,只要方法得当,几乎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能够跃然纸上,稍有理解能力的人都可以对各类条文进行自己的解释和理解运用。从这个层面上看,专业的“知法人”工作真要出现危机。但事实并不如此,法律条文单从文字上看比较通俗易懂,但法律是一个严密的体系,蕴藏在字里行间还有很多理论和原则,没有进过长期系统学习,是无法参悟和理解的。举几个例子:

  没有行业资格(执业医师证)行医构成非法行医罪,世代祖传中医郎中,开药方治病救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?与神志不清妇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,那么有人与神经病女以夫妻关系同居多年,并生儿育女是否构成强奸?入室盗窃为盗窃罪从重情节,那么一个饥肠辘辘的流浪汉潜入集体食堂,偷吃了一顿饭,是否应该定罪量刑?还有,辱母案中于欢行为性质认定是否也仅仅像条文写得这么简单?

  还有民商事案例。民法总则规定,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,人工智能可否对什么事公序良俗做出合理的鉴定?民法中物权和债权系属两种不同的权利,物权强调绝对排他,债权重视意思自治。实践中,叔侄约定,侄子若将祖宅出售,叔父有优先购买权,否则叔父有权宣告房屋买卖无效。结果,侄子真的将祖宅售于他人,叔父主张售房协议无效能否得到支持?

  农村宅基地私下买卖,没有办理过户手续,该行为有无法律效力,为何?

  深谙法律的金融大鳄,搞资本运作,其将莫须有的物权资产高价售于资产租赁公司,资产租赁公司将此资产抵押银行并借款,以此支付货款,出售方又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协议,每月支付租金直至资产折旧完毕。买受人不能按时还贷,导致银行坏账。这一融资租赁案例是否违法,为何?

  同样的一些案例,由于证据不同、立意不同、角度不同,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。知其然固然重要,知其所以然,更加难能可贵。体现在律师工作上,是经验和能力;体现在法官判决上,是自由裁量权。

  古人云:劳心者治人,劳力者治于人。可见,智能不仅有分类,似乎还有级别。如果把人工智能归类为劳力者一类,可能比较符合逻辑,如果硬要提升到劳心者之流,能否胜任,仁智者见之!

 

上一页人生百态下一页
Copyright@2010.版权所有:浙江刑事辩护网   
地址:杭州市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东区三楼 联系人:应建文律师 律师热线1805718456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