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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

2022-03-17
 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《“十四五”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》(下称《发展规划》)强调,检察机关“十四五”时期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,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,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。

《发展规划》指出,要平等保护国有、民营、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。深入开展涉企“挂案”清理。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、经济纠纷问题监督力度。稳慎试点涉案企业合规管理,依法可不捕、不诉、不判处实刑的涉案企业及其责任人须承诺并践行可管控的整改措施,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。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,推动形成全国统一、公平竞争、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。

《发展规划》要求,持续加大惩治预防新型非法集资犯罪力度,制定完善金融贷款、证券期货等领域犯罪立案追诉标准、法律适用意见,探索建设有影响力的金融犯罪预防教育平台。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落实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。促进绿色发展,深化“专业化监督+恢复性司法+社会化治理”生态检察工作机制,全面推开“河(湖、林)长+检察长”协作机制,务实深化长江经济带、黄河流域和沿海地区检察协作,推动长江十年禁渔依法落实。

《发展规划》强调,要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;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,推动完善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和地区司法协作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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